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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春海律师

办理过大量的离婚案件,亲力亲为,帮助那些婚姻遇到困难的朋友,积累了丰富的理论与实务办案经验,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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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诉离婚的程序

起诉离婚程序分为三个阶段,即起诉、审理、判决。
一、起诉
起诉一方是原告,被诉的一方是被告。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,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,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。
起诉时,应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书以及相应的证据。法院受理后,离婚诉讼程序也随即开始。
二、审理
审理,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分配到承办法官后,到做出判决前法官的工作。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、调解、开庭审理三个阶段。对于离婚案件,调解是必经程序。
三、判决
调解不成的,法院会作出判决。当庭宣判的,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;定期宣判的,宣判后即发判决书。收到判决书后,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。
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,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,启动二审诉讼程序。